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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2015/6/23 本文被阅读过7074次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体育总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主办的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15年8月18日-24日在香港举行,根据科协青发〔2015〕40号文件,我省将组队参加全国终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浙江参赛代表队的人员组成
    (一)正、副领队各1名:由省科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同志担任。
    (二)学生代表队:入围终评答辩项目的作者(集体项目所有选手均须参加),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代表、青少年科技创意项目中学组和大学组一等奖获奖者。
    (三)科技辅导员代表队:入围终评的“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的作者。
所有参赛名单见附件1,参赛代表如不参加终评展示和答辩,将被取消获奖资格。除领队外,所有参赛代表须尽快自行办理因私赴港通行证及签注,确保按时参赛。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8月18日全天。
    (二)报到、住宿地点:
     香港沙田丽豪酒店(地址:新界沙田大涌侨路34-36号,邮箱:info@riverside.regalhotel.com,电话:00852-26497878)
    (三)浙江参赛代表队报到须知:
    1.我省参赛代表队须于8月18日完成报到,19日全天布展。
    2.组委会安排我省参赛代表队的整团接站。我省5名参赛科技辅导员统一从“深圳湾口岸”赴港。从“深圳湾口岸”出关到达香港境内后,将有统一着装的志愿者接站。无法随团赴港的辅导员参赛代表请自行前往酒店报到。
    (深圳湾口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是唯一一个实行“一地两检”的关口。从深圳进入旅检大楼,完成中国大陆及香港两地边防人员的旅检手续,离开旅检大楼便是香港境内,因深圳湾口岸的通关时间为每天6:30—24:00,请务必在22:00前通关。)
我省参赛学生将跟随省领队统一抵达香港。无法随团赴港的参赛学生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自行前往酒店报到。
    3.各参赛代表请于7月5日前填写参赛回执。
    4.大赛组委会不安排参赛学生随行监护人、指导教师及观摩人员的会务工作,如自行前往请提前预定在香港的食宿行。
    三、报到注册与参赛费用
    我省参赛代表队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统一领取参赛证件和材料。参赛学生代表每人须缴纳注册费人民币600元,参赛科技辅导员代表每人须缴纳注册费人民币1200元。注册费由领队代收现金后统一支付给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并由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开具注册费发票。
参赛代表必须按照组委会的统一安排进行住宿和参加各项活动,提前或延后的学生代表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报省领队同意。成人须事先告知省领队,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四、终评活动内容和要求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设在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主要日程安排有开幕式、创新论坛、封闭问辩、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公开展示等(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如有变动,以报到时发放的《活动指南》为准,各参赛代表必须按照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活动。
本届大赛终评阶段将组织开展青少年创新项目、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等级奖和青少年科技创意项目专项奖的评选。获奖名单将于终评活动结束后在大赛官网进行统一发布。
    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意和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布展和问辩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自己的展位。
    2.布展: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由参赛选手自行设计并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完成布展工作。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3.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选手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发放《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参赛选手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4.问辩: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参加项目问辩。不参加项目问辩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观摩活动
    因场地限制,组委会将为我省代表队提供适当数量的观摩票,观摩人员凭票入场参观竞赛项目和参加开幕式、创新论坛、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等部分活动。各市如需观摩,请自行组织,并以市为单位于7月5日前统一报送观摩团信息表,以便全国活动组委会了解情况,统筹管理。
    六、注意事项
    (一)安全是竞赛活动成功的前提和保障。请各参赛代表队配合领队做好参赛选手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外事要求,尊重香港地区的语言、风俗、习惯、礼节,按照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二)请所有参赛选手带齐一些必备的药品、换洗衣物及雨具。
    (三)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
    七、其他
    由于今年比赛在境外举办,考虑到办理相关报备、审批手续的时间保障以及香港场地、接待能力等实际情况,为保障学生安全,全国大赛组委会决定:
    1.小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意作品不参加终评活动;
    2.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取消“技能测试”和“素质测评”;
    3.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取消“技能测试”,保留“素质测评”;
    4.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三等奖获得者不参加终评;
    5.“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和“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获奖作品不在终评期间展示。
    八、联系方式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联系人(浙江省代表队领队):李  炜,郭叶铭
    电  话:0571-85090520,传  真 :0571-85177794
    邮  箱:386153201@qq.com
    附件:1.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我省入围终评名单
          2.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日程(拟)
          3.参赛回执
          4.观摩团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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