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评审及参赛信息核对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现将拟获奖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至25日。
依据《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实施方案》,智能设计项目中学组、科学影像项目小学组和中学组申报参赛作品均少于30项,不设等次奖,颁发入围证书。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邮件内容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联系电话,说明质疑内容、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经查证后,作相应处理。
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zj_qsn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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