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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浙江分营活动的通知

2018/5/15 本文被阅读过5499次

    中国科协与教育部2018年将继续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以下简称“高校科学营”)。

    按照《2018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高校科学营浙江分营活动将由省科协和省教育厅共同主办,浙江大学承办,日常工作由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及主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高中与高校合作育人,引导青少年崇尚和热爱科学,鼓励青少年立志从事科学研究事业,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活动主题:科技梦•青春梦•中国梦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形式与内容

    根据活动内容分为常规营和专题营两种形式。

    常规营活动:由各高校承办。通过组织营员与名家大师对话交流、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参观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场所、体验校园生活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前沿科技知识,品味大师成长历程,感悟科学精神,树立科学志向。活动充分体现承办高校的学科特点、专业特色和人文传统,具体活动内容由承办高校自行设计和组织安排。

    专题营活动:由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共同承办。通过参观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的科普场馆,与优秀科技工作者交流座谈,参观科研设施、生产流程,参加互动性、体验性科学教育项目等活动,帮助营员认识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的发展历程。体验创新文化,感受科技魅力,了解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引导营员树立科技强国、实业报国的远大志向,培养营员对科学技术研究的兴趣。营员吃住在高校,部分活动在企业。

(二)各分营活动时间(含报到和疏散)。

    1.北京分营(常规营):7月16-22日

     2.辽宁分营:航空科技专题营7月9-15日          

           船舶科技专题营7月11-17日

           常规营7月10-16日

    3.江苏分营(常规营、专题营):7月10-16日

    4.上海分营(常规营):7月15-21日

    5.福建分营(常规营):7月12-18日

    6.广东分营(常规营):7月21-27日

    7.四川分营(常规营):7月23-29日

    8.陕西分营(常规营、专题营):7月21-27日

    9.湖北分营(常规营):7月9-15日

三、营员的组成与管理

(一)营员组成

    根据全国的安排,浙大分营活动将接收来自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兵团、台湾等地的200名学生营员和20名带队教师。

    我省将在各市招募150名学生营员和15名带队教师,分别参加北京分营、辽宁分营、江苏分营、上海分营、福建分营、广东分营、四川分营、陕西分营及湖北分营活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学生营员选拔

    学生营员选拔要求如下:

    1. 2018年5月就读高一、高二年级的在校学生,在读初三学生不得参加;

    2.热爱科学,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探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

    3.身体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适宜参加一定强度的户外活动;

    4.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适应能力;

    5.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高校和主办单位的管理;

    6.营员选拔过程中,获得各类市级(含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机器人竞赛、学科竞赛、信息技术创作大赛等奖项的学生优先;老少边穷和农村地区的优秀学生占本市招募营员20%以上;

    7.参加专题营的学生要求对专题营涉及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和探究热情。推荐对数理化等基础科学研究或航空、船舶、土壤、兵器等科学研究感兴趣的优秀高中学生参加。取得专题营涉及领域竞赛奖项的学生优先,参加专题营涉及领域兴趣小组、社团的学生优先。

    为使更多青少年能够在活动中受益,往届已参加过高校科学营的学生营员不再参加。

(三)带队教师由各地市根据营员所在学校的分布、学生营员数量比例等信息,按1:10的比例择优推荐,要求1.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丰富的带队和管理经验,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管理、沟通能力;2.必须全程参与各分营活动,与营员同吃同住,严格遵守各分营活动的安排,不带家属同行;3.要确保学生报到途中、参加活动期间和活动结束返回过程中的人身安全;4.负责本队营员在营期间的活动拍摄和记录,并于活动结束后3天内将文字、音视频资料发送至386153201@qq.com

(四)各地市要严格按照名额分配和选拔要求,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地市择优推荐的方式选拔营员。建议学生营员和带队教师来自同一所中学。

(五)组织管理

    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将加强对带队教师的培训和管理,计划于6月中下旬开展带队教师营前集结与安全培训。

    各地市组织单位须在参加科学营活动前,在当地开展营前集中培训,进行行前安全教育,宣讲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带队教师职责和学生自身安全责任,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出发前,营员需自行了解所参加分营高校的历史文化和学科特点,进行相关知识储备,准备2-3个希望在高校解答的问题。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活动的内容、形式和组织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营员和带队教师的经验感受,提出改进建议。

四、申报和审核

(一)申报方式:网络申报与纸质材料递交

(二)网络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6月5日。

    所有学生营员及带队教师须在6月5日前登陆高校科学营网络平台http://kexueying.org.cn/在线填写个人信息。

    学生营员自主注册,自主申报,各项内容填写无误并确认正式提交后,方可在线打印或下载系统生成的PDF营员相关信息表,请认真阅读系统生成的《营员承诺书》、《营员家长声明》和《营员安全责任书》。完成所有表格的签字、班主任评价意见、就读学校推荐意见、营员学习成绩及鉴定、学校盖章后,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含营员申请表第三页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学习成绩鉴定表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果申请了交通困难补贴,则还需补充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格式均为jpg图片),并将完成签字、盖章的营员申请表及时交市级组织单位。

    带队教师自主注册(往届带队教师可使用原账号登录),各地市授权申报。带队教师须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正式提交,方可在线打印或下载系统生成的PDF相关信息表,请认真阅读系统生成的《带队教师安全承诺书》、《带队教师安全责任书》和《带队教师行为准则》,完成所有表格的签字、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盖章后,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含带队教师申请表第三页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网络信息填写务必保证资料准确无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审核

    主办单位将根据高校科学营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授权营员所在地市管理员负责审核工作。地市主管须在6月5日前完成本地师生营员的审核管理,并在确定本市推荐师生营员名单后在线打印师生营员名单,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四)纸质材料内容及递交时间:

    各市级组织单位应于6月8日前,将本市师生营员在线生成打印的申请表完成市级审核意见盖章后,与在线生成的营员名单快递至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主办单位终审确定2018年高校科学营浙江分营营员名单。师生营员最终名单将在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zhejiang.xiaoxiaotong.org/上公布。

五、活动宣传

    为加强活动的宣传,主办单位负责对浙江省高校科学营活动进行相关宣传报道,浙江大学负责结合高校科学营活动形象设计要求,制作我省活动相关宣传品和资料(标识、营旗、T恤、帽子、相关宣传品等),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活动信息和开展情况介绍将在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zhejiang.xiaoxiaotong.org/)和浙江大学网站(http://bksy.zju.edu.cn/kxy/)上公布。

六、相关费用

    学生及带队教师在营期间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学生营员往返科学营所在城市的交通费自理,带队教师往返科学营所在城市的交通费、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负责。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营员可在线填写交通补贴申请。

七、有关要求

    各市科协、教育局及各有关学会,要认真做好学生营员及带队教师的推荐、材料收集及上报工作;营员及带队教师须服从主办单位的统一安排,遵守各分营的组织纪律,积极参与并认真完成各项科学营的活动项目。

    各分营入营通知将于申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联 系 人:李  炜

    联系电话:0571-85177794

    邮    箱:386153201@qq.com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2号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512室

 

 

附件:2018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浙江分营活动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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