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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2016/7/11 本文被阅读过9091次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体育总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主办的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16年8月13日-19日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举行,根据科协青发〔2016〕43号文件,我省将组队参加全国终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浙江参赛代表队的人员组成
    (一)正、副领队各1名:由省科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同志担任。

    (二)学生代表队:入围终评答辩的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作者(集体项目所有选手均须参加)。

    (三)科技辅导员代表队:入围终评的“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的作者。

    所有参赛名单见附件1,参赛代表如不参加终评展示和答辩,将被取消获奖资格。各参赛代表需在7月12—18日期间登录大赛官网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index.aspx,在线确认参赛信息,填写参赛回执(见附件3)。在线提交的信息将直接作为赛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依据,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报到
    (一)时间:我省参赛代表8月13日17:00前完成报到注册,8月14日11:30前完成布展。
    (二)注册
    1.注册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二楼平台。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399号。
    2注册方式:我省代表队由省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统一领取我省参赛代表的比赛材料和证件。领取比赛证件时,需参赛代表本人到场拍照。

    3.注册费:注册费用于大赛期间的食宿和活动的费用补贴。参赛学生每人缴纳注册费600元,参赛科技辅导员每人缴纳注册费1200元,注册费由华东师范大学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早到或晚退的代表食宿费自理。

    4.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注册后参赛学生入住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9、20、22号楼;参赛科技辅导员和领队入住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4、15号楼。
    5.组委会安排我省参赛代表队的整团接站。我省参赛代表将跟随省领队统一抵达上海。无法随团的参赛学生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自行前往高校报到。

    6.大赛组委会不安排参赛学生随行监护人、指导教师及观摩人员的会务工作,如自行前往请提前预定在上海的食宿行。

    三、日程安排

    (一)主要日程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设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主要日程安排包括封闭问辩、开幕式、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以及科学工作坊、科教论坛、开放活动日等活动(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如有变动,以报到时发放的《活动指南》为准,各参赛代表必须按照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活动。

    全国组委会为本届大赛组织安排了丰富的交流活动,各参赛代表请在7月18日前自荐参加以下活动,要求每名参赛学生至少申报一项。交流活动如下:
    1.8月14日下午活动: 4名英语水平较好的学生参加“ISEF获奖学生交流”活动, 2名中学生或科技辅导员参加“知识产权讲座”;
    2.8月17日开放活动日“校外活动”: 2名初二以上学生参加“可口可乐公司科技环保主题课”, 2名中学生参加“上海飞机客服公司航空科普课”;
    3.8月17日开放活动日“校内活动”:每个参赛学生可在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择2项活动参加。
    省领队将根据参赛代表的自荐情况,填报我省代表选择的活动信息。组委会将根据参赛代表的选择情况统筹安排每项活动的参加人员,在报到时通知结果。

    (二)布展和参加活动要求如下:

    1.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并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自己的展位。

    2.布展:参赛选手需按照《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的要求进行布展,布展由参赛选手本人完成。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  

    3.安全检查: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完成布展后,参赛选手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展位布展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项目获得《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不能参赛。

    4.问辩: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参加项目问和颁奖典礼。

    四、观摩活动

    全国组委会根据场地情况,为我省代表队提供适当数量的观摩票,观摩人员可凭票入场参观竞赛项目和参加开幕式、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等活动。各市如需观摩,请自行组织,并以市为单位于7月18日前统一报送观摩团信息表,以便全国活动组委会了解情况,统筹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安全是竞赛活动成功的前提和保障。请各参赛代表配合领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要求,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二)请参赛选手带齐一些必备的药品、换洗衣物及雨具。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联系人(浙江省代表队领队):李  炜,郭叶铭

    电  话:0571-85177794(传真),0571-85090520
    邮  箱:3861532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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